组织在质量管理体系日常运行中对可能发生的“不合格”的具体应对要求
发布时间:2018��10��20�� 浏览:439次 [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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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SO 9001:2015标准10.2.1 a)条款提出了组织在质量管理体系日常运行中对可能发生的“不合格”的具体应对要求,是基于风险思维的体现,特别是对“不合格控制”和“后果处置”的措施要求,是防范、消除、减少或减轻由“不合格”产生风险和后果的具体措施要求。环境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“应急准备和响应”就是“不合格控制”和“后果处置”内容的具体延伸。
由于不同组织的产品、服务有着不同的类型,产品、服务的内容不同;管理体系每一个过程有着“PDCA”不同的具体运行阶段;影响每一个过程质量的因素包括“人、机、料、法……”诸多方面因素;“不合格”体现的内容、形式、名称也有所不同,如“缺陷、缺失、隐患、故障、失精、偏差……”,都是“不合格”在不同行业、不同组织环境下的代名词。组织应针对管理体系日常运行中发生的“不合格”的具体情形、状态、表现形式,以及“不合格”的性质、影响程度等诸多方面进行分析,并结合行业特定要求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,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,更有效地防范、管控“不合格”带来的风险。